許可項目:勞務派遣服務;港口經營;河道采砂;礦產資源(非煤礦山)開采;城市配送運輸服務(不含危險貨物);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自有資金投資的資產管理服務;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不得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不得從事非法集資、投融資擔保、代客理財、吸收公眾資金等活動);園區(qū)管理服務;休閑觀光活動;建筑材料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土地整治服務;旅游開發(fā)項目策劃咨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水利相關咨詢服務;與農業(yè)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設施建設運營等服務;工程管理服務;融資咨詢服務(不含向客戶直接提小額貸款、融資擔保等業(yè)務);城市綠化管理;土地使用權租賃;道路貨物運輸站經營;集貿市場管理服務;農業(yè)機械銷售;畜牧機械銷售;機械設備銷售;農業(yè)機械租賃;市政設施管理;日用百貨銷售;物業(yè)管理(須經住建部門備案);運輸貨物打包服務;非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廣告發(fā)布(非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單位)(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yè)執(zhí)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