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電力工程、機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基礎工程、電子與智能化工程、消防設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溫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鋼結構工程、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建筑幕墻工程、城市與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機場場道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輸變電工程、環(huán)保工程、特種工程(以上項目憑資質證經營);土石方工程施工;銷售:太陽能熱水器、照明器具、節(jié)能設備(除國家專控產品)、建筑材料(除危險化學品及木材)、五金交電;自營和代理一般經營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yè)務,許可經營項目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yè)務須取得國家專項審批后方可經營(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